2025年1月24日星期五

关于建立诈骗电话举报平台及完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的建议

为有效遏制电信诈骗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从根本上解决针对我国公民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特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立诈骗电话举报平台

1. 收集诈骗电话信息:公共安全部门应设立全国统一的诈骗电话举报平台,用于接收群众举报的诈骗电话信息,特别是尚未造成直接财产损失,诈骗未能成功的线索,以弥补现在只能是被骗成功之后才能报警处理,以及现有的垃圾信息举报平台的不足。

2. 数据共享与核查机制:举报平台收集的号码信息将转交运营商核查其用户实名信息,并通报号码归属地公安机关及用户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展进一步调查。

3. 推动侦查与责任追究:重点核查以下情况:

(1). 号码使用者与实名登記信息一致:则用户本人或者其所在单位可能涉买卖公民信息等犯罪,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 号码使用者与实名登记信息不符:进一步调查电话卡开户环节,若是用户本人开通,则可能涉及非法买卖电话卡犯罪;若不是用户本人开通,则需要追究运营商及其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如与其他人相勾结,利用权限使用违法使用公民信息,违反实名认证程序违规开卡等)。

二、强化运营商的法律责任

1. 实名制落实与信息存档:要求运营商妥善保管开户实名认证的影像信息至号码注销后5至10年,以便随时调取核查。

2. 严厉惩处违规行为:若运营商无法提供相关信息或存在违法行为,应承担以下后果:

(1). 全额赔偿因诈骗号码造成的经济损失。

(2). 对不当所得(如涉诈号码支付给运营商的所有通话费用,短信费用)处以万倍以上的罚款。

(3). 通报责任运营商的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实施降职或撤职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修订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

1. 无效化宽泛授权条款:现行隐私条款中允许企业默认转让用户信息至第三方的条款应视为无效,以杜绝个人信息的滥用。

2. 加强企业合规性监管:明确用户随时有收回个人信息授权的权利,并可以要求对方全面删除用户本人信息。并对违法企业予以严惩,情节严重者直接吊销其经营许可。

四、个人信息保护与反诈骗工作结合推进

1. 从源头治理诈骗:通过完善实名制、举报机制和运营商责任追究,切断诈骗行为的技术支持与资金链条。

2. 同步强化信息安全: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将其作为反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防止信息泄露成为诈骗行为的助推器。

五、预期效果

尽管初期工作量较大,但通过举报平台的搭建、法律制度的完善及责任体系的落实,可逐步实现以下目标:

1. 切断电信网络诈骗行为与运营商利益的连接:现今大部分人通过互联网联系。直接拔打电话,发送短信的概率很低。运营商的通话功能,短信等业务萎缩,而网络诈骗和垃圾短信,很好地填补了这部分利润的损失,需要增加运营商的获利风险,使其在获得利润和履行社会责任的时候,更多的选择承担责任。

2. 公民权益有效保护:个人信息保护力度增强,信息泄露风险显著降低,全面打击犯罪份子精准诈骗的能力。

3. 社会治安全面改善:多部门协作形成反诈合力,从根本上遏制电信诈骗问题。

希望通过以上措施,推动反诈工作与个人信息保护体系的全面升级,共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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